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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2日 星期三

中研院七月回文

本會於六月十七日再度致函中研院,以下是中研院上週來的回文:

主旨:關於 貴會針對本院辦理「跨領域科技研究大樓新建工程」提出更正錯誤興建決策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會98年6 月17日中研協090617號函辦理。
 二、有關 貴會建議旨揭大樓另覓他處興建,經本院多方審慎評估,因受限於開發期程、土地條件限制、國家政策之定位及發展,無論院內或院外(國家生技園區)皆無適當之土地,可供本案開發,惟「跨領域研究專題」涉及有機化學實驗之部分,本院承諾將相關計畫移出跨領域大樓,改於化學所、生化所及基因體中心大樓內進行。
 三、旨揭工程樓層高度,經與 貴會多次溝通,已委由建築師修正設計,將最初提案之北側9 樓、南側8 樓,變更為北側6 樓、南側8 樓,並向南退縮建築,以增加與北側70巷社區緩衝空間之距離(詳附件);另有關地下室開挖部份,本案亦維持先期規劃核定地下兩層之開發,惟開挖面積因北側建築量體降低為6 樓,至其所減少之必要空間,需於地下層盡量補足之。
 四、社區流行病學與環境汙染之實質調查,本院將委由國內研究「分子及基因體流行病學」權威的陳建仁院士調查辦理。
 五、本院刻正積極辦理各項策進作為,包括成立旨揭工程案之「監督委員會」(委員含1 /3為社區代表、1 /3為院外公信人士)、實驗室VOC 改善、化學所環境改善及廢(污)水處理廠臭味改善等事宜,未來旨揭大樓將以超越國際標準作為規劃、興建之目標,啟用後將受「監督委員會」嚴格管控,盼社區居民能給予支持與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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