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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7日 星期日

社區居民對中研院興建跨領域科技研究大樓的建議(6月2日)

一、社區居民主張勿在目前規劃基地興建跨領域科技研究大樓
對於中央研究院在緊鄰人口稠密社區執意興建高度爭議性之跨領域科技研究大樓,社區居民表示堅決反對。在四月十八至十九日兩天有五百多居民連署要求中研院停止在現址興建跨領域科技研究大樓。在連署書中指出八項理由,茲摘錄重點如下:1. 中研院對跨領域科技研究大樓迄今尚無具體規劃防制極為複雜且難以評估之各種汙染,發生事故風險大。若對緊鄰居民造成傷害,事態將極為嚴重。該大樓可能服役60年,其污染是長期的,其危害將難以估計。2. 跨領域研究的汙染物種類多,成分複雜,防治不易。3. 該大樓緊鄰公有市場,有數個月的風向恰將排出汙染物吹進市場,直接污染食物,易釀成公共危險。4. 中研院生命科學各所的地形和建築目前已處於高度擁擠的環境中,鄰近重劃區將興建數棟高層大樓,該院區的緊迫程度將更突顯,幾無迴旋空間。5. 跨領域科技研究大樓原規劃使用單位目前雖無專用建築,但已利用該院既有建築設備從事研究,並無立即興建專用大樓之需要。6. 中研院應空出興建跨領域大樓的基地空間,加以美化,加以整治,植入創意,營造綠廊,平衡該地區的擁擠,在多棟建物間有些許留白,有些許美意,有休憩和透氣的空間。

二、中研院應積極與社區溝通保障居民生活權益
在2009年三月之前,中研院只有三次對少數居民代表及民意代表單向宣示興建計畫,完全未理會社區所提意見。三月中至四月中,中研院回應中研社區協進會正式去文具體訴求,修改部分興建計畫。興建計畫的修改,主要是減小量體,從十層樓減為八層樓,退縮與社區房舍之距離,重新規畫實驗室在內行政及研究室在外(靠社區方向),遷出有機及病毒實驗等。在四月二十日之後,在修改環境影響說明書時期間,中研院拒絕與社區再積極溝通。雖然該院於四月二十二日緊急籌建會決議「與社區協進會理監事、里長及其他社區代表,於互信之基礎上持續進行溝通」,但代表進行溝通者堅持向社區協進會理監事進行簡報,拒絕進行協商。本會理事長直接向中研院翁院長提出要求移出跨領域實驗室或實驗之計畫,翁院長於五月七日主動約見本會理事長,本社區向院長提出書面建議(詳見附錄一)。院長承諾考慮所提建議,再約見回覆。然十二日之後,並未有回音,理事長去電子信詢問,翁院長回覆僅稱將努力興建較安全較清潔(safer and cleaner)的建築,並未具體回應社區所提要求。幾乎在翁院長約見本會理事長時,中研院已經向貴署送出新的環境影響說明書。於是新的環境影響說明書完全未再納入本社區四月中以後的重要建議。

六月一日翁院長主持跨領域大樓籌建會議,對社區新的訴求有些善意的回應,但尚需落實。

我們要求中研院以後無論興建跨領域大樓的計畫如何改變,都應有誠意地尊重居民意見,勿進行單向的說服,應更積極主動提供有關興建計畫各種有關資料與資訊,在互信的基礎上,進行雙向溝通,有效回應居民之訴求。

三、中研院應移出可能排放有毒揮發性溶劑和酸液以及廢氣的實驗室或實驗
鄰近中研院規劃興建的跨領域大樓是稠密的住宅區,社區居民自始就反對興建這個龐大而又有實驗室的大樓。因為實在太貼近社區了(參見附錄二空照圖)。其間令居民感到最恐慌不安的是大樓實驗廢棄物對環境的嚴重影響。

根據中研院新的環境影響說明書,跨領域科技研究大樓將進行天然藥物及小分子藥物研發,生質能研發,醣蛋白級生物分子技術研發等(第5-3頁)之生物與化學實驗室,這些實驗所可能產生的有毒揮發性之有機溶劑和有毒酸氣的氣體污染項目,例如:丙酮(acetone),乙醚(ethyl ether),正己烷(hexane),正戊烷(pentane),乙酸乙酯(ethyl acetate),苯(benzene),甲苯(toluene),二甲苯(xylene),二氯甲烷(dichloromethane),三氯甲烷(chloroform),四氯化碳(carbon tetrachloride),石油醚(petroleum ether),三氟乙酸(trifluoroacetic acid),三氯乙酸(trichloroacetic acid),甲醇(methanol),乙醇(ethanol),四氫呋喃 (tetrahydrofuran),三乙胺(triethylamine),以及鹽酸(hydrochloric acid),硝酸(nitric acid),甲酸或蟻酸(formic acid),乙酸或醋酸(acetic acid)等均為一般熟知在生物與化學實驗室會大量且常用的有毒揮發性有機溶劑和酸性溶液。由其每月實驗室廢棄物的排放量(第5-13頁)高達230公斤(此為未揮發的有機溶劑和酸液量)來看,就可推斷將會有更多量(重量與體積)的已揮發有機溶劑和酸液氣體分子漂浮在跨領域科技研究大樓的周遭空氣中。既使實驗室裝有排煙櫃,但依其最高90%的吸附效能來說,也有10%的有毒揮發性有機溶劑和酸液的分子會溢散出來,排放在周遭的空氣中。

這些有毒揮發性有機溶劑和酸液的分子,可經由呼吸、或皮膚接觸到而使人體中樞神經系統、眼睛、皮膚、肺、肝、腎和心臟中毒,而產生暈眩、頭痛、困倦與嘔吐的現象,中毒輕者可能會造成反射機能喪失功能、感覺麻痺、意識喪失,嚴重者更可能致癌而喪命。

同時,在研究大樓中,以後要從事什麼實驗研究,根據研究機構的習慣,很難有效控制。在五年、十年乃至二十年後,就很可能從事更多可能會嚴重影響環境的實驗,會進而為害社區居民。

基於以上分析,我們堅決要求中研院將可能排放有毒揮發性溶劑和酸液以及廢氣的實驗室另行在中研院院區內其他地點興建。或至少要將實驗移至院內其他建築內進行。

實際上,社區也向中研院提供實驗室可遷建的五個地點,經過進一步評估,至少有三處空間可做為跨領域實驗大樓的基地。(詳見附錄三)

四、請中研院簽署承諾書並成立監測委員會

如上列第二點所述,跨領域大樓實驗極可能產生有毒揮發性之有機溶劑和有毒酸氣的氣體污染等,然而該大樓之工程環境監測計畫(表8-8,第8-32頁)中,所列施工期間與營運期間所列之空氣品質監測項目均屬一般城市中空氣汙染所監測的項目,並未規劃該大樓進行天然藥物及小分子藥物研發,生質能研發,醣蛋白級生物分子技術研發等生物與化學實驗室所可能產生的廢液廢氣。因此,我們鄭重要求:
1. 為確保中研院跨領域大樓之長期營運不危及鄰近社區居民的安全,在營運期間(含規劃設計中,施工中及啟用後)應執行環境監測。
2. 請中研院簽定承諾書,承諾在跨領域大樓永不從事會排放有毒揮發性有機溶劑、酸液和廢氣之各類實驗。
3. 為達成有效監測,本社區協進會要求中研院向貴署承諾成立環境監測執行委員會,負責監測項目之釐定,品管及公信力之相關工作.該委員會不得少於9人,且應有1/3社區成員, 1/3院外公信人士組成. 該委員會審定監測項目,研判監測結果及評估風險並定期公告.此項承諾應為該案有條件通過之一條件.

五、中研院應補提實際具體可行的替代方案
中研院在替代方案方面,新的環境影響說明書仍舊抄襲舊的環境影響說明書,提出零方案和地點替代方案,實際上卻明確說明不可行,也就是等於沒有提任何替代方案。對於零方案,中研院表示「可能阻滯中央研究院之發展,有負其培養高級學術研究人才之使命」,不予採納。在地點替代方案方面,則稱「本案五建物皆位處中研院所屬土地,符合本案開發目的及用途,若另覓土地則造成原有土地閒置,土地使用不得其所」。建物當然是在中研院所屬土地興建,而所謂土地閒置,乃是中研院極度忽視環境生態的關係。中研院院區綠地愈來愈少,這些規劃為建築基地的有些真的應該保留為綠地。跨領域科技研究大樓所在地就屬於應該保留為中研院的綠地。

中研院應該補提實際具體可行的替代方案。其實,因應社區居民的要求,中研院已經正式允諾將「『新興病毒及感染疾病研究』及動物等所需之相關研究空間移至未來國家生技研究園區設置。有機化學實驗室則留置於院內相關研究大樓(化學所)」。意即,中研院可以有具體的替代方案。社區居民建議移建部分實驗室至五個替代地點,也就是具體可行的替代方案(詳第三點)。


六、請中研院有效解決施工期間嚴重的空氣及噪音汙染等問題
多位環評委員多次對防治跨領域科技研究大樓施工期間汙染問題,表示嚴重關切,中研院本身也認定跨領域研究大樓施工時噪音汙染屬嚴重影響等級。中研院對這個問題所提解決方案一直難以符合環評委員的要求,社區居民也對大樓施工期間產生的各種汙染感到惶惶不安。中研院務必更認真地有效解決此項汙染問題。

七、請中研院有效解決相關的停車問題
中研院現有之停車問題已經很嚴重,在興建跨領域大樓等新建築使停車問題更加惡化,環評委員也一再要求中研院提出有效解決方案。中研院在答覆中,及新的環境影嚮說明書中也提到了短中長程計畫。但是整體計畫的效益不甚理想,就與社區有關的停車問題而論,中研院並未提出真正有效的計畫,所提計畫難有實質效益。

例如,中研院在短期計畫中「建請轄區警方及交通相關單位,加強針對院區週邊道路及巷弄違規停放之汽、機車進行開立罰單及拖吊措施,以迫使貪圖便利之員工將車輛停入院內更可維持周邊巷道之暢通」。實際上,中研院員工在社區巷道停車,尤其是機車,很少是違法或違規的,有關單位不可能加以取締。同時中研院並沒有規劃足夠方便其員工停車的停車場,既使迫使員工不在社區巷道停車,也沒地方可以讓這些員工停車,於是問題並沒有解決,社區還是到處有中研院員工停車。建議中研院在五個正門以外的側門內興建足夠機車停車位,方便員工停放機車。

中研院就整體停車問題應該再仔細而務實地檢討目前所提短中長期計畫,規劃更積極的解決方案。

八、其他
1. 對既有環境汙染問題的解決與改善應訂出明確時程。中研院現有之環境汙染問題相當嚴重,為社區居民長期詬病。在本興建計畫中,中研院也一再強調要解決這些舊的環境汙染問題。然而,至今中研院並未有效執行,在新的環境影響說明書中也沒有具體計畫及計畫執行等明確時程。中研院應儘速有效解決既有的汙染問題,並訂定明確的時程。
2. 增建大樓地下層的問題。由於中研院變更十樓為八樓,就將空間移轉到地下層。地下層往社區方向擴建,東北側部分已離中研院院界僅三至五公尺左右,可能會對環境產生不利影響,例如植樹範圍將過於狹小(附錄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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