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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9日 星期五

中研新村A,B,C區公寓大廈第一屆第二次管理委員會聯合會議紀錄

一、開會時間:100年4月12日 晚上8時
二、開會地點:中研里活動中心二樓
三、主席:馮文秀
四、出席人員:略
六、列席人員:中研里里長 楊立凡
七、主席報告:

1. 本社區A、B、C三個管委會先後獲得市政府報備核准通過。加上中研新村社區發展協會,本社區共有四個合法組織,這是二十幾年來本社區最大的變革。

2. 經過本社區多次的努力,負責建造跨領域大樓的根基營造公司願意免費替39-45號1-7樓共28戶安裝氣密窗,除幾戶自動放棄安裝的住戶外,其餘25戶均於三月底安裝完畢。

3. 本社區已完工二十幾年,建物本身早已顯得老舊,電線杆之凌亂更是有礙瞻觀。去年直接發文給台電要求改善,台電一口回絕。今年總幹事以陳情人身分去電立法委員,要求將70巷39號至59號電線杆地下化。4月7日立法委員代表、市議員代表、新建工程代表、楊立凡里長、瞿海源理事長與馮文秀總幹事共同會勘,初步認定技術上可以完成。

4. C區人行道塌陷已久,經過社區理事會多次爭取,並由楊里長協助本人向市議員陳情,終於獲得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前來鑑定。鑑定時由本人陪同技師到數十位住戶家照相,已於日前完成所有鑑定程序。認為主結構安全上沒問題,衛生下水道工將於正式報告出爐後施工。

5. 中研社區協進會經費結餘報告,及如何分配給三個管委會,請協進會瞿海源理事長報告:依據2011年1月21日中研社區協進會第十六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中研社區協進會解散後,會費結餘全部移交各區管理委員會。」中研社區協進會於2011年3月31日正式解散,結餘款計187,309元。依決議撥交中研新村A、B、C三區管理委員會以及D區繳費各戶,結算如下:

A 區   72戶      全繳           退72戶     49,581 元
B 區   84戶      缺繳6戶     退78戶     53,713 元
C 區 112戶     缺繳5戶     退107戶    73,684 元
D 區   16戶     缺繳1戶      退15戶     10,329 元
合計 284戶     缺繳12戶   退272戶  18,7309 元

繳費戶數為272戶,結餘款平均每戶688.636 元(黃菊英結算)
結餘之所以那麼多,是因為歷屆理事會結餘存下來之故,撥完後協進會經費歸零。D區部分將發通知單通知各戶前來領取,不領者自動歸入社區發展協會戶頭。

6. 跨領域大樓所製造的噪音令許多住戶深感困擾,社區已嚴格要求他們實施噪音管制,及將即時監督資料公布在網路上,希望委員們能上網協助監督。

八、討論事項及決議:

(一)、案由一:各電梯共梯戶的公用事務費與管理委員會的管理費收費方式、金額是否統一標準?
(說明)
本社區管理費統一為一年壹千元,但各共梯戶的公用事務費卻有不同版本。甚至有許多空屋,有的是長期無人居住,有的是投資客,收費金額是否應一致?
(決議)
1.管理委員會定於每年三月份收取管理費壹千元。由各共梯戶當月執勤住戶在收取各共梯戶的公用事務費之同時,協助收取管委會之管理費,並送交財務委員或主任委員。但今年例外,訂於五月份收取。
2.各共梯戶的公用事務費金額多少,由共梯戶自行決定。但不論是否空屋,各共梯戶的公用事務費或是管委會的管理費收費金額均採同一標準,以示公平。

(二)、案由二:社區住戶如有妨礙其他住戶安全、安寧、健康、衛生、經濟等行為,以及危害其他住戶生活品質的情況,管委會該如何處理?是否應有一套統一處理模式?
(說明)
最近大眾媒體經常報導許多社區住戶因裝潢、漏水、盜電等新聞,因管委會處理不當而產生一些糾紛或悲劇。本社區現在與未來應如何應對?
(決議)
 1.凡法律有規定者,依法辦理。規定不明導致住戶間發生糾紛,可先由管委會出面協調,協調不成請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不成只好請法院處理。但最好的方式是平日舉辦一些聯誼活動,住戶間有了感情,糾紛就會少一點。這種事需兼顧情、理、法三方面。
2.本社區由中研院興建。完工時中研院在結算報告書中的住戶規約明訂:地下室的使用、保管與維護由一樓住戶負責;屋頂平台的使用、保管與維護由頂樓住戶負責。本公寓大廈在召開區分所有權會議時已將其納入本公寓大廈規約,並且獲得通過,各住戶應遵照實施。
3.管委會應參考其他社區管委會規約,修改條文送交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討論表決。在尚未召開年度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前應定一暫行辦法,公告周知。暫行辦法如下:
(1)住戶因故需進行裝修時,應依法向建管處申請核准。
(2)住戶裝修施工圖應送交管委會審閱。
(3)住戶裝修應繳保證金三萬元予管委會,如無造成損壞,全額退還。
(4)住戶裝修施工時間,限於上午8點至下午5點,不得在假日、午休及夜間施工。
(5)住戶裝修期間一樓大門鑰匙有交工人使用之情形,施工結束後,需負責更換一樓大門門鎖以及分發新鑰匙給共梯戶住戶,以策安全。
(6)屋頂平台與女兒牆內側如有漏水、破損應由頂樓住戶負責維修;屋頂通風口、女兒牆外側漏水、破損由共同使用戶共同負責維修。
4.本社區為老舊社區,各區管委會妥善處理住戶糾紛後,應轉知其他管委會列為案例,以便參考學習。

九、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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