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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8日 星期四

本社區與中研院關於跨領域大樓去回公文

本社區協進會去文中研院:

時間:2009年9月14日
受文者:中央研究院
主旨:請依承諾儘速成立跨領域大樓監督委員會、委託專家進行流行病調查、設置機車停車位

說明:
一、請在跨領域科技研究大樓工程開工前,儘早成立環境影響評估監督委員會。在施工期間,應每個月召開委員會議,並視實際需要,加開會議。。該委員會議召集人應由院外人士擔任。監督委員會設置要點應即因應上述兩點儘速修訂。
二、本會理監事會決議請陳章波、羅芬臺與瞿海源為監督委員,推薦中研里里長為院外監督委員,近日再研商提出其他院外委員人選。
三、請貴院依原先承諾,儘早委託立場客觀之專家進行流行病調查,探究貴院環境對鄰近社區居民生理心理影響。研究之委託與進行應及時知會本會。
四、跨領域科技研究大樓臨時機車停車位應盡早設置,並減少在鄰近社區方向之停車位,以消減排放廢氣及噪音對社區之影響。停車位應規劃便捷行人道以利停車後員工直接進入院區工作處所,以增加員工在停車位停車之誘因。在停車位啟用後,貴院應積極勸導員工及施工人員勿在鄰近社區停車。

中研社區協進會


中研院函覆:

中央研究院 函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
聯絡方式:承辦人 詹千靚
     電話 (02)27898717
受文者:中研社區協進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98 年 10 月 01 日
發文字號:總務字第 0980298360 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監督委員會設置要點及本院建議委員名單
主旨:關於 貴會請本院依承諾儘速成立跨領域大樓監督委員會
   、委託專家進行流行病調查、設置機車停車位等事宜,復
   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會2009年9 月14日中研協090914號函。
 二、本院將依環評承諾於開工前成立旨揭監督委員會,並同意
   委員會召集人由院外人士擔任,惟 貴會提出於施工期間
   每月召開委員會議乙事,建議仍依據監督委員會設置要點
   第六條內容辦理(詳附件一),若施工期間確有每月召開
   會議之需,得以召開臨時會議、專案會議及現場勘查方式
   辦理。
 三、本院監督委員擬請李文雄、張亞中及陳星皓擔任,並推薦
   張文章、黃永泰及馮震宇為院外監督委員(詳附件二)。
 四、旨揭監督委員會之召集人,本院推薦由台灣大學生化科學
   研究所張文章教授擔任,副召集人由政治大學法律系法律
   科技整合研究所暨智慧財產研究所馮震宇教授擔任。
 五、另有關社區流行病學調查,本院已委託陳建仁院士辦理,
   並擬定於98年10月7 日與 貴會瞿理事長進行第1 次討論
   ,研商相關調查事宜。
 六、跨領域科技研究大樓臨時機車停車位之設置,刻正辦理細
   部設計與預算編列作業,預定於明年初完工,啟用後將積
   極管理與加強宣導。
    
正本:中研社區協進會
副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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